如何為過去110年內出生的祖先申請教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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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祖先保留教儀時,你可能會遇到寫著「需要取得許可」的警告訊息。此訊息表示這位祖先在過去110年內出生。你必須要事先取得在世近親親屬的許可,才可以保留他或她的名字執行聖殿事工。口頭同意也可接受。

在世近親親屬是未離婚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

FamilySearch 會按個別情況處理繼親關係的申請。

如果沒有在世近親親屬可以授與許可,你依然可以申請許可來執行教儀。請提供沒有在世近親親屬的證明。 

如需此主題更多資料,請查閱教會的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8.1

孫子女可以為他們已逝的祖父母申請教儀。孫子女仍然需要取得在世近親親屬的許可。孫子女不填寫許可表格。

開始之前

  • 若要申請許可,你需要授予你許可之在世近親親屬的電子郵件和電話號碼。 
  • 確保授與許可之人有顯示在家譜樹中,並且是該已逝者的在世近親親屬。
  • 若沒有在世的近親親屬,請確保家譜樹包含了他們的死亡資料。附加來源作為證明。 

步驟(網站)

  1. 在 FamilySearch.org 網站上的家譜樹中,巡覽至你想要申請教儀的親屬的個人頁面。 
  2. 在個人頁面上,有一系列的頁籤會直接出現在親屬名字的下方。按一下教儀
  3. 按一下申請(需要取得許可)
  4. 在「需要取得許可」的方塊裡,按一下我有許可
  5. 回答問題,「配偶是否在世?」
  6. 填妥資料,然後按一下提交
  7. 有一則訊息會讓你知道你的申請已提交。 

步驟(行動應用程式)

  1. 在家譜樹行動應用程式中,巡覽至你想要申請教儀的親屬的個人頁面。 
  2. 在姓名橫幅下,點選教儀
  3. 點選申請許可。 
  4. 在政策聲明下方,輸入你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 
  5. 輸入你與此人的關係,以及你提出此申請的原因。 
  6. 輸入給你許可之人的姓名。 
  7. 辨識給予許可之人與已逝親屬的關係。 
  8. 輸入給予許可之人的聯絡資料。 
  9. 點選在畫面右上方的提交。 

步驟(家譜樹精簡版)

你無法在「家譜樹精簡版」申請許可。

完成之後

無論決定如何,你都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你申請的結果。「FamilySearch 支援」致力於及時回覆。當你尋找這封電子郵件時,記得檢查垃圾郵件資料夾。

  • FamilySearch 核准你的申請。系統會自動將該家庭名字加入你的家庭名字清單。從那裡,你可以列印家庭名字卡片。如果該名字沒有出現在你的家庭名字清單上,請回覆你收到的核准電子郵件。
  • 你的申請需要更多資料。請提供資料。
  • FamilySearch 拒絕你的申請。你無法重複申請程序。然而,你可以回覆你收到的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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