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祖先保留教儀時,你可能會遇到寫著「需要取得許可」的警告訊息。此訊息表示這位祖先在過去110年內出生。你必須要事先取得在世近親親屬的許可,才可以保留他或她的名字執行聖殿事工。口頭同意也可接受。
在世近親親屬是未離婚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
FamilySearch 會按個別情況處理繼親關係的申請。
如果沒有在世近親親屬可以授與許可,你依然可以申請許可來執行教儀。請提供沒有在世近親親屬的證明。
如需此主題更多資料,請查閱教會的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8.1。
孫子女可以為他們已逝的祖父母申請教儀。孫子女仍然需要取得在世近親親屬的許可。孫子女不填寫許可表格。
開始之前
- 若要申請許可,你需要授予你許可之在世近親親屬的電子郵件和電話號碼。
- 確保授與許可之人有顯示在家譜樹中,並且是該已逝者的在世近親親屬。
- 若沒有在世的近親親屬,請確保家譜樹包含了他們的死亡資料。附加來源作為證明。
步驟(網站)
- 在 FamilySearch.org 網站上的家譜樹中,巡覽至你想要申請教儀的親屬的個人頁面。
- 在個人頁面上,有一系列的頁籤會直接出現在親屬名字的下方。按一下教儀。
- 按一下申請(需要取得許可)。
- 在「需要取得許可」的方塊裡,按一下我有許可。
- 回答問題,「配偶是否在世?」
- 填妥資料,然後按一下提交。
- 有一則訊息會讓你知道你的申請已提交。
步驟(行動應用程式)
- 在家譜樹行動應用程式中,巡覽至你想要申請教儀的親屬的個人頁面。
- 在姓名橫幅下,點選教儀。
- 點選申請許可。
- 在政策聲明下方,輸入你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
- 輸入你與此人的關係,以及你提出此申請的原因。
- 輸入給你許可之人的姓名。
- 辨識給予許可之人與已逝親屬的關係。
- 輸入給予許可之人的聯絡資料。
- 點選在畫面右上方的提交。
步驟(家譜樹精簡版)
你無法在「家譜樹精簡版」申請許可。
完成之後
無論決定如何,你都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你申請的結果。「FamilySearch 支援」致力於及時回覆。當你尋找這封電子郵件時,記得檢查垃圾郵件資料夾。
- FamilySearch 核准你的申請。系統會自動將該家庭名字加入你的家庭名字清單。從那裡,你可以列印家庭名字卡片。如果該名字沒有出現在你的家庭名字清單上,請回覆你收到的核准電子郵件。
- 你的申請需要更多資料。請提供資料。
- FamilySearch 拒絕你的申請。你無法重複申請程序。然而,你可以回覆你收到的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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